發展至今,我們國家在各方面都有著巨大增進,人們的生活水平變得也是越來越好,且對于眾多普通老百姓而言,在大家選擇出行時的交通工具現在無非也就是乘坐公交車、地鐵、打車等等。當然了,或許大家也都會發現到,有很多人一般用作上下班的交通工具是開車小車,但隨著私家車的日益增多,這給道路交通無疑是帶來很大壓力,例如道路堵塞車,或是停車時不方便等等。所以呢,很多人都是會選擇騎行電動車這個交通工具,因它的購車門檻低,且不用買保險等等,也正因這些原因,大部分人都將電動車當作自己的出現交通工具之一呢!
然而也是由于在近些年電動車數量普遍增多,這給道路安全也是增加了一定的風險,為此國家有關部門也已發布了最新的電動車新國標規定,其實對于此次發布的電動車新國標規定時間是在2019年4月15日開始正式實施的,而在規定中明確規定了,電動車最高時速不得超過25km/h,電機最大功率不得超過400w,整車總重量(包含電池在內)不得超過55kg,電池電壓不得超過48V等,且還有著最重要的一點就是新國標電動車必須要裝置有腳踏功能,而它就是用來區分電動車和機動車的標準,一般來說交警查車就看這個了。
若根據這么新規規定,這對于之前很多的電動車基本上都是不達標的。那么對于電動車新國標已實施,交警嚴查“超標車”,一旦查扣就要報廢?想必這就是很多老百姓心里的疑問吧!自己家的的電車都超標了,那一旦被交警查扣的話,會怎么處理這件事情呢?難道一查扣就要強制報廢嗎?
對以上所提出的這么一個疑問呢!交警同志也是有給出回應,由于目前的電車數量非常大,一旦全部執行起來難道是非常大的,所以這是會有一個度過期的,給大家來過渡一下,且對于每個地方執行的力度不一樣,有的地方可能是為一年,有的地方是為兩年,且需要大家注意的是,當過渡期結束后,一旦發現超標電動車,那時就勢必要進行強制報廢了呢!
最后呢,以小編個人來看,對于國家既然已實施這項電動車新國標政策了,那大家最好還是不要抱有僥幸心理,該換的還是要換的。畢竟這不是你我能夠決定的事情!因此,你們如何看待這件事情的呢?不妨發現下自己的看法及個人觀點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