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提升摩托車、電動自行車騎乘人員安全防護水平,有效減少死亡人數,近日,公安部交通管理局部署在全國開展“一盔一帶”安全守護行動。

據公安部統計,摩托車、電動自行車、小汽車是導致交通事故死亡人數最多的車輛,摩托車、電動自行車騎乘人員死亡事故中,約80%為顱腦損傷致死,汽車交通事故中,因為不系安全帶被甩出車外造成死亡的事故比比皆是。
為此,鄭州交警部門也在對“一盔一帶”進行宣傳教育活動。

5月13日上午,鄭州交警三大隊在銀基廣場開展“一盔一帶”宣傳教育活動,活動召集了外賣、跑腿騎手代表,通過宣傳展板、發放“一盔一帶”安全守護倡議書及在銀基大屏幕循環播放宣傳視頻,向過往群眾講解安全頭盔之重要性。

而交警四大隊也走進校園,首先對孩子門進行了“一盔一帶”的安全教育。近日,不少網友稱,從6月1日開始,騎電動車上路不佩戴頭盔的騎乘人員,將被處罰。

此前,公安部交通管理據已明確過,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規定:
駕駛摩托車時,駕駛人未按照規定戴安全頭盔的,記2分,罰款50元,乘坐摩托車不戴安全頭盔的,罰款50元。
在高速公路或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駛時,駕駛人未按規定使用安全帶的,罰款50元,機動車行駛時,乘坐人員未按規定使用安全帶的,罰款50元。
對于電動車駕駛人和乘車人未按規定使用安全頭盔的,公安交警將對其進行批評教育。
5月14日,記者從鄭州交警部門了解到,目前是宣傳和發動階段,將來如有相關法律法規出臺,將對不帶頭盔行為進行查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