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另類”電動車到底能不能落牌上路?
最近這個話題備受關注。
有不少“另類車”的車主說,
由于不清楚政策,
他們只能將剛買的代步車停放在家里,
無法使用。
但近日條碼君了解到,
有市民的折疊車落上牌了,
這位市民的落牌經過是怎么樣的呢?
王女士說,幾個月前她買了一輛折疊電動車。因為了解到新規出臺后,落了牌的電動車才能上路行駛,所以她就帶著自己的“小黃”去交警隊登記注冊。
王女士:“之前我們也去問過,協警跟我們說折疊車不用落牌,然后到15號一查,說沒有牌的不讓上路。也沒有一個明文規定,就說不讓上路了,我們就覺得有點不合理。”
隨后,王女士將自己的疑問向交警部門反映。
王女士:“交警那邊問了我一下具體情況,問我車輛有什么證件,我有發票、一個車架號、一個是電機號、還有小的合格證,然后他們說去協調一下。”
4月25日,王女士接到了交警隊的回復,說可以落牌。
王女士:“我們提供的購買發票必須是4月14日以前的,落下來之后肯定就不擔心了,這也算關系我們老百姓,生活比較便利的交通工具了。如果不讓落戶的話損失還是挺大的,兩三千元錢也是半個月工資了。”
除了符合條件的折疊車可以落戶外,
電動滑板車能不能上路呢?
對此,
昆明交警微信公眾號發布的內容,
也為大家做出了解答。
根據《昆明市道路交通安全條例》第四十八條規定,不得在城市道路上使用電動平衡車、沙灘車、滑輪、滑板車、兒童自行車等運動娛樂和滑行器具。
對于使用滑板車的可依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九條規定,處50元以下罰款,同時提醒當事人不能再上路行駛。
如何才能知道自己的折疊電動車
符不符合落牌條件呢?
大家可以撥打0871-63058413,
向昆明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
非機動車管理所咨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