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5月1日起,超標電動自行車未懸掛臨時標識上路的,將扣車并罰款1000元。
自2018年11月1日《北京市非機動車管理條例》正式實施至今,北京已有100萬車主申領了“超標電動車”臨時標識。交管部門提示,5月1日起不再為超標電動自行車發放“臨牌”,超標電動自行車未懸掛臨時標識上路的,將扣車并罰款1000元。
深圳:限制禁止電動自行車城市大部分道路行駛
今年1月18日,深圳交警發布《關于對我市部分道路限制電動自行車行駛的通告》,決定采取措施限制電動自行車在我市部分道路行駛。電動自行車限制行駛時間自2019年1月20日至7月31日,每日0時至24時。電動自行車限制行駛路段包括大部分城市快速干道和城市主干道。
浙江:在期限內備案登記車輛,過渡期為三年
2019年4月15日前,符合1999年版電動車老國標且已經列入《浙江省電動車自行車產品公告》的電動自行車產品,允許在本省生產,銷售。新國標實施以后,浙江省將繼續實現電動自行車公告管理制度,對于列入《公告》的電動自行車產品,允許在省內生產,銷售,注冊登記和上路行駛,新國標過渡期結束后,第一批產品《公告》將在明年上半年發出。舊國標的產品《公告》將在明年4月15日全部廢止。不得再生產舊公告內的電動自行車產品。
消費者可于2018年11月1日-2019年3月31日憑有效身份證件,車輛合格證和車輛合法來源憑證,前往所在地公安機關申請備案登記。在期限內備案登記車輛(包括前期已經防盜備案登記的車輛)使用期限到2021年12月31日止 過渡期為三年,超標電動車在登記備案后,應當遵守非機動車道路通行規定。佩戴頭盔,不得載人上路。
太原:堅決杜絕非法超標車輛上路行駛,延時登記上牌工作。
針對近期電動自行車上牌群眾多的情況,太原市交管部門多措并舉,增加站點、增加工作人員;開展延時服務,在各交警大隊設立的登記點工作時間統一調整為早8時至晚8時;
從5月1日起至8月31日,對外觀尺寸、整車質量、設計時速等技術標準嚴重超標的,如“超級路霸”“黑金剛”“陸地巡洋艦”等類型的電動自行車,將按照“機動車無牌無證”違法行為進行嚴格查扣,堅決杜絕非法超標車輛上路行駛。從9月1日開始,將嚴格按照《太原市電動自行車管理條例》對不按規定掛牌的電動自行車嚴查、嚴管、嚴處。
福州:開展新國標電動自行車市場專項檢查,銷售店、配件店、維修店等為重點檢查對象。
福州市已在全市范圍內開展新國標電動自行車市場專項檢查,主要查處生產銷售超標車、改裝車等違法違規行為。此次檢查以全市范圍內的電動自行車生產企業和電動自行車銷售店、配件店、維修店等為重點檢查對象,以生產經營無3C認證、超標、目錄外電動自行車及改裝電動自行車行為為檢查重點。此次專項檢查將持續到本月底。
西安:責令停止銷售不合標電動車,嚴查無證無照上路的
西安市蓮湖區市場監督管理局某副所長表示:“我們將加強對電動自行車,銷售環節進行監督檢查,對他們現在正在銷售的,我們給他們下令責令停止銷售書,因為在過渡期我們有一個過渡時間,讓他們把現有的老國標的一些產品,進行召回和退回廠家,銷售2019年新國標產品。”
四川:4月15日之前購買,不符合新標準卻已經注冊登記電動自行車號牌的,繼續正常使用。
2019年4月15日之前購買,未及時注冊登記的不符合新標準的電動自行車,可以在2019年10月15日前辦理注冊登記。10月15日(含)以后,將不再為未獲CCC認證、不符合新標準要求的電動自行車登記上牌。交警提醒,還沒有注冊登記的電動自行車車主,請抓緊時間及時辦理。
廣東:開展為期半年專項整治行動,加大對電動自行車治理力度。追究刑事責任。
市場監管部門加強電動自行車強制性產品認證(3C認證)管理,避免不符合新標準的車輛獲得3C認證并流入市場。與此同時,要嚴查生產企業無證生產、超出強制性產品認證范圍生產、不按新標準生產、不按CCC證書生產、假借出口名義生產違標車輛、非法改裝電動自行車等行為。
對于上述行為查證屬實的,由認證機構依法對認證證書作出處理直至撤銷認證證書,由市場監管部門依法責令停止生產并予以罰款、沒收違法所得;情節嚴重的,依法吊銷營業執照;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新標準實施后,各地公安機關要嚴格按照地方規定對電動自行車進行登記上牌;尚未實施登記上牌管理的省(區),要提請省(區)政府盡快建立電動自行車登記管理制度。
杭州:超標電動車車主可以要求銷售企業退貨或更換符合新國標的車輛。
杭州開啟電動車安全駕駛交通整治,截至4月15日下午,全市共查處電動自行車交通違法行為10452起,扣留無牌無證電動自行車223輛。去年11月1日前購買了超標電動車,因特殊原因在今年3月31日前錯過了備案登記期,允許當事人在4月15日新國標實施前補辦備案登記手續。4月15日新國標正式生效實施后,公安機關停止辦理超標電動車備案登記業務,并嚴禁無牌無證電動自行車上道路行駛。超標電動車車主可以要求銷售企業退貨或更換符合新國標的車輛。
合肥:暫時不能上牌的車主請耐心等待
“舊國標”車為2019年4月15日前購買的(以購車發票日期為準),符合“舊國標”的電動自行車,且在公布目錄內,車輛所有人憑有效身份證明(身份證或居住證)、車輛合法來源和車輛整車合格證明,攜帶車輛至合肥市非機動車上牌點辦理注冊登記,安裝電動自行車號牌。
江蘇:建立全省統一的電動自行車登記管理系統。
4月初,江蘇省趕在新國標實行的最后期限出臺《江蘇省電動自行車登記管理規定(試行)(征求意見稿)》,對落實新國標,加強對電動車的管理做了詳細規定,回答了電動自行車、電動摩托車、超標電動車如何掛牌如何管理的問題,建立全省統一的電動自行車登記管理系統,符合新國標要求的電動車也需要在該系統登記之后才能上路行駛。
三亞:集體約談電動車銷售點負責人
三亞市相關監管部門將從4月16日起集體約談電動車銷售點負責人,向其宣傳國家標準《電動自行車安全技術規范》(GB 17761-2018)的具體內容,并要求各銷售點依規進行整改,鼓勵各銷售點負責人對于店內不符合新國標要求的電動自行車進行返廠處理,對于拒不整改的,將依法進行處罰。
遼寧?。簢绤柌樘庍`法生產、銷售不符合新國標、未獲得CCC認證的電動自行車行為。
遼寧省市場監督管理局下發了《關于加強電動自行車國家標準實施監督意見的通知》。要求各地加強電動自行車生產、銷售環節的監督檢查,嚴厲查處違法生產、銷售不符合新國標、未獲得CCC認證的電動自行車,以及非法生產、改裝、拼裝、篡改電動自行車的行為。同時將加大電動自行車新標準的宣傳力度,通過專家解讀、舉辦培訓等多種方式,引導企業嚴格執行新標準,強化企業自律自管自治。
常州:集體關店歇業!
4月16日下午,常州市公安局聯合市場監督局工作人員,前往電動自行車銷售點集中的博愛路進行現場監督檢查,對繼續銷售舊國標電動自行車的門店進行查處,切實規范全市電動自行車的銷售經營秩序。電動自行車銷售一條街上,部分電動車專賣店因新國標電動自行車暫未到貨,目前處于休店待車狀態。
柳州:兩家電動自行車生產企業被查處,現已停產
4月15日,柳州市市場監管局認證科組織執法人員到柳州市轄區內的兩家電動自行車生產企業進行檢查,兩家企業均未完成生產許可管理轉強制性產品認證申請,現已停止生產。4月15日后電動自行車產品未獲得強制性產品認證(以下簡稱CCC認證)的,不得出廠、銷售、進口或者在其他經營活動中使用。
南寧:對全市范圍內所有電動自行車的經營戶進行一次全面排查。
南寧市市場監督管理局表示,將結合現有企業登記系統電動自行車經營者相關數據,對全市范圍內所有電動自行車的經營戶進行一次全面排查,逐攤逐戶進行檢查和開展電動自行車新國標的宣傳教育,規范經營者行為。
蘇州:電子監控、人臉識別等技術手段開展電動車非現場執法和違法曝光。
全市公安交警部門將嚴查電動車無牌、闖紅燈、占用機動車道行駛、超速行駛、逆向行駛、違法帶人、非法拼裝改裝、非法加裝防曬防雨裝置、以及電動滑板車、獨輪車、自平衡車等器械設備上路行駛等交通違法行為;依法從嚴查處低速電動三、四輪車違法上路行駛;積極探索應用電子監控、人臉識別等技術手段開展電動車非現場執法和違法曝光。
上海:4月15日前購買電動自行車的所有人,應當于4月29日前完成登記上牌。
根據《上海市非機動車管理辦法》第15條關于電動自行車所有人應當自購車之日起15日內申請登記上牌的規定,對于4月15日前購買電動自行車的所有人,應當于4月29日前完成登記上牌,即自4月30日起停止現電動自行車產品目錄品牌型號的上牌登記工作。
濟南:電動車銷量呈斷崖式下滑。
濟南部分電動車銷售市場及街區發現,超標電動自行車銷售、上路行駛的現象仍然存在。但是,電動車銷量呈斷崖式下滑;“新國標正式實施前,不少市民來打聽,也就是看看不買,這一個月我一輛新車沒進,整體銷售量下降一倍還多。”小刀電動車專賣店店主劉先生則明確表示,近一個月的銷售量比同期下降7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