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8日,由中華人民共和國最高人民檢察院主辦的《檢察日報》上,刊登了一則關于電動車管理的文章。
來源:檢察日報
全國人大代表劉文玲在文中明確表示,處理不符合新規的電動車不能搞“一刀切”!
全國近3億保有量的電動車,在解決上億民眾出行難題的同時,還是快遞、外賣、小商販等行業賴以生存的衣食工具,而這些行業已經成為中國人日常生活中的剛需。
電動車政策的制定和落實,是關系著千千萬萬人的民生問題。
在月前,權威法制官媒“人民法院報”也專門刊登文章:電動自行車立法,多聽群眾訴求!
來源:人民法院報
呼吁各省市在電動車立法時因以民意為本,不能在立法時遠離人民群眾。
如今全國人大代表再次為老百姓發聲,站在電動車管理的角度上呼吁,不能以“一刀切”的方式來治理電動車。
電動車引發的交通事故,最終的原因都是使用者交通意識的薄弱與欠缺,解決問題的落腳點應該是對于使用者的管理及交通法的普及,而不是依靠新國標,以及一刀切的懶政來對待。
從全國人大代表、檢察日報、人民法院報等等足以感受,民生問題一直是全社會關注的聚焦點。
在此呼吁各省市相關部門及領導,在電動車立法及管理時,能夠堅持以民為本的核心原則,給予老百姓一個公正合理的出行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