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5日,是中心城區正式啟動超標違規電動車登記備案工作和電動車綜合治理工作宣傳勸導的第一天。市政府組織市中心城區電動車綜合治理領導小組成員單位和益陽日報、益陽電視臺等市直主流媒體組成巡查組,對三區和市直機關電動車宣傳勸導工作現場督察。
6月15日起,我市正式啟動超標違規電動車登記備案工作,禁止未注冊登記或備案的電動車上路行駛;對已登記備案并申領臨時號牌的在用電動車設置過渡期,逐步淘汰超標違規電動車,其中兩輪電動車過渡期為3年,自2019年6月15日起至2022年6月15日止;三輪、四輪電動車過渡期為2年,自2019年6月15日起至2021年6月15日止。過渡期內,對已備案的三輪、四輪電動車采取限制通行措施。同時,由交警、交通運輸、城管執法部門共設21個路面勸導點,攔停電動車進行宣傳勸導,由交通運管部門對非法營運的電動車依法處罰;交警部門組織25組動態巡邏勸導組,攔停電動車進行宣傳勸導;由市場監管局組織力量對電動車銷售門店進行上門宣傳勸導。
當日,巡查組先后來到赫山區政府路口、交警赫山大隊本部上牌點、一中路口、紅聯快處快賠上牌點、橋南廣場及交警高新大隊本部上牌點,沿途經龍洲路、桃花侖路、康富路、西流灣大橋、橋北廣場、會龍山大橋、金山路、益陽大道等地,查看定點和流動勸導情況及超標違規電動車牌證辦理情況。巡查組發現,各部門執法勸導人員全體在崗履職,電動車辦證工作有條不紊。截至6月15日12時,中心城區共登記備案超標違規電動車377臺,其中二輪電動車166臺,三輪、四輪電動車211臺,出動執法人員1000余人,發放宣傳資料6000余份。
交警提示,登記上牌工作啟動后,前期以宣傳勸導為主,7月15日起,開始處罰闖禁電動車;10月1日起,不再辦理登記上牌,對未按規定登記上牌上道路行駛的超標違規電動車依法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