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國務院、清華大學等相關機構和單位,就電動車安全治理形勢,密集召開會議,其中特別就電動車導致的安全事故和交通事故的治理進行了介紹和討論。
6月13日國務院召開新聞發布會,在介紹安全生產形勢中,向在座的新聞媒體和記者,單獨介紹了電動車引發的安全事故形勢,并提出了“四注意,四避免”;
6月9日,清華大學專門召開了電動自行車治理媒體論壇,中共北京市委黨校等高校以及新華社北京分社、央視網等多家媒體參加了本次論壇,旨在推進電動車治理!
這是電動車新國標執行兩月來,國家最高行政機關和知名學府再度就電動自行車問題進行集中發聲。
然而,這個發聲并不是就新國標執行后,產業迷茫、市場低迷的現狀如何破局進行方法討論,而是就如何在現有的管理上,進一步加大電動車使用管理。
眾所周知,新國標施行后,由于該政策的水土不服,導致電動車市場一片蕭條,新國標車沒人買,電摩等產品消費者不敢買。
由于電動車保有量龐大,加大電動車管理無可厚非,特別是對一些無視交規等危害公共安全的駕駛行為,必須管理。
但是,筆者想問,截止目前,并無專門電動車法律,特別是電摩的法律。在這“無法可依情況下,你如何管理???”
特別是電摩管理截止目前,從國家到地方仍舊無明確的管理辦法,導致消費者對電摩消費充滿恐懼。一些經銷商反應,以前1天賣10輛,而現在10天都難賣1輛。
電摩路權是否確定?是否按照非機動車管理?到底要不要考駕照?等等一些最為現實和敏感的問題,都沒有解決,在無法可依的情況下,電動車想要得到更法制、更公正、更科學的得到管理和公平的待遇,基本不可能!
所以,鑒于目前情況,建議經銷商和消費者做好以下準備,防止突如其來的“運動式整治”:
經銷商
1、嚴格按照新國標相關要求執行;
2、亮證經營,嚴格按照營業執照范圍售賣相關車輛;
3、不賣無3C認證和不合標產品;
4、不幫助消費者進行套牌等行為。
消費者
1、騎車一定要佩戴頭盔;
2、不管什么車,都不要載人;
3、不闖紅燈;
4、不要去機動車道。
常言道,山不過來,我過去。
新國標執行兩個多月,只見如何如何治理,卻始終不見依據哪條電動車法律治理。所以,面對大勢,各位經銷商朋友們做好準備,千萬不能抱有僥幸心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