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進入2019年,離新國標正式生效的時間已經越來越近,對不少經銷商來說,如何清理遺留的超標車庫存就成了迫在眉睫的問題。
但各位商家在清理庫存時也一定要注意,不要一味的只顧自己將超標車賣出去,在賣之前一定要先了解清楚當地的政策,并不是所有地區在4月15日國標生效前都允許售賣超標車。
據了解,嘉興市已于19年1月1日起,禁止銷售超標電動車,如銷售企業未明確告知或告知不真實、不全面,導致消費者購買了超標車輛,不能依法辦理注冊登記手續的,消費者有權要求銷售企業退貨或更換。
而在菏澤、石家莊等地也在1月1日起禁止超標車上路。
在這些超標車禁售或者沒有路權的城市,經銷商們如果有超標車庫存沒清理就不適合出售給消費者了,毀壞信譽不說,也浪費時間成本,畢竟發現不能上路后消費者是有權退回這些車輛的,最好的辦法還是咨詢下當地有關部門是否有相關政策幫助經銷商過渡這批車輛。
而還有很多城市在4月15日前對超標車并不禁售,但設置的過渡期卻只到4月15日,過了這個過渡期后也無法上路,這就意味著如果消費者現在購買超標車只能使用3個月左右時間。
在這期間售賣電動車,雖然經銷商清理了庫存,并且過程是合規的,但消費者事后發現自己的電動車只能騎三個月甚至不到三個月,可能會對這家店造成很差印象,并且將矛盾擴散,影響聲譽,最終也可能會對未來銷量造成一定影響,如何選擇還是要商家們考慮到各項因素,多方權衡。
對以上類型的城市,其實最好的選擇還是當地有關部門實行發放報廢補貼等方案,才能最好的化解各方有可能產生的矛盾,但具體政策如何,還是要看各地相關部門如何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