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幾日,佛山市政府常務會議審議通過《佛山市電動自行車管理規定》,該《規定》將于8月1日正式實施。
眾所周知,珠三角地區多數城市都禁摩,而佛山從2014年開始就在中心城區全面禁摩,電動車逐漸成為當地群眾出行的重要交通工具之一。據不完全統計,佛山電動車保有量超過120萬臺。然而,新國標實施后,路面上近9成電動車成為了非標車。
隨著廣佛同城的持續推進,佛山電動車開始規范管理或將助推廣州電動車的放開進程。而廣州作為禁電的標志城市之一,現在佛山已經開始規范管理,廣州、深圳等重災區不久的將來或許也會迎來緩解的曙光。
《規定》共六章四十五條,我們來看看有哪些細節值得注意。
01
上牌:不同車型不同號牌 差異管理
根據《通告》,符合《電動自行車安全技術規范》并取得3C認證的電動自行車,憑有效材料注冊登記,核發正式號牌(銀色)和行駛證。符合舊國標或新國標但沒有取得3C認證的核發藍色過渡牌和行駛證,2022年1月31日前可上路通行;既不符合新國標也不符合舊國標的,核發黃色過渡牌和行駛證,2021年1月31日前可上路通行。
針對兩類過渡期號牌,在相應過渡期截止前,并不會被禁止上路。但是,駕駛超標電動自行車發生事故時,經鑒定屬于機動車屬性的按照機動車來處理,即無證駕駛機動車需要承擔相應責任,并對無證駕駛機動車違法進行處罰。
在此,也提醒佛山廣大超標車用戶, 一定要在年7月31日前辦理注冊登記,否則8月1日后將會因為無法上牌而變相禁行。
02
頭盔:未按規定佩戴頭盔或將被處罰款20元
據了解,目前佛山市電動自行車存有量約為120萬輛。據不完全統計,該市交通事故涉電動自行車的占比高達19.1%。
此前,公安部交管局在全國部署開展“一盔一帶”安全守護行動,倡導摩托車、電動自行車騎乘人員正確佩戴頭盔。為響應公安部交管局“一盔一帶”安全守護行動,《規定》要求電動自行車駕駛人、乘坐人應當佩戴安全頭盔。電動自行車駕駛人違反規定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責令改正,可以處警告或者20元以下罰款。
在此,小編也提醒廣大電動車用戶,騎電動車出行切勿忘記佩戴頭盔,20元罰款還是小事,個人安全才是大事。
03
通行管制:管制路段由各區研究制定
《規定》還設定了管制路段條款。明確市、區人民政府可以根據道路通行條件和實際道路交通狀況規定電動自行車限制、禁止通行的管制路段。規劃或者調整管制路段由市、區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征求社會公眾意見后確定。
《規定》實施后,電動車用戶還需要留意管制路段的具體詳情,否則有可能面臨處罰。具體哪些路段屬于對電動車進行通行管制,還要留意當地相關部門的通告。
04
結語
《規定》的出臺,至少讓佛山120萬電動車用戶吃了一顆定心丸。而隨著中山、佛山等城市相繼出臺電動車管理辦法及深圳在部分區域開展試點工作,相信珠三角區域電動車規范管理將成為主流,一旦珠三角這個重災區放開,相信整個廣東形勢將會一片大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