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2日,南寧市人大常委會召開《南寧市電動自行車管理條例》(以下簡稱《條例》)頒布實施新聞發布會。《南寧市電動自行車管理條例》(簡稱《條例》)將于9月1日起正式施行。
這意味著,該《條例》對于南寧市民關心的臨時號牌、正式車牌、超標車上路、佩戴頭盔等問題有了最新的明確規定,并專門設置了禁止性的改裝行為,加大了對非法改裝行為的處罰力度。
禁止改裝、加裝的內容包括哪些?
《條例》專門設置了禁止性的改裝行為,并加大對非法改裝行為的處罰力度。
一直以來,不少車主為了提高車速、動力在電動自行車上加裝蓄電池、改裝電動機,存在極大的安全隱患;也有部分車主將限速裝置、腳踏騎行設備、車速提示音裝置等拆除,或為了遮陽擋雨加裝傘架、車篷等。
◆禁止改裝或者改動電動機,使發動機超過原車出廠設置的額定功率;
◆禁止改動或者拆除限速裝置、腳踏騎行設備;禁止拆除車速提示音裝置;
◆禁止加裝蓄電池,或者更換不符合原車出廠設置額定電壓的蓄電池;
◆禁止加裝傘架、車篷;交警將對電動自行車私自加裝“遮雨棚”等亂象進行整治;
◆禁止擅自噴涂、安裝、使用特種車輛專用或者與其相類似的標志圖案、警報器、標志燈具;
◆禁止其他改變符合國家強制性標準的車輛結構、尺寸和主要技術參數的行為,或者安裝其他妨礙道路交通安全的裝置的行為。
《條例》規定,電動自行車維修者為顧客非法提供改裝業務的,每輛車將處1000元罰款,并被沒收違法所得。
駕駛改裝后達到國家機動車運行條件的電動自行車,例如,改裝后時速超過25公里/小時的,按照駕駛拼裝機動車上道路行駛進行處理。
進行非法改裝的客戶同樣會受到處罰。《條例》第四十二條規定,將電動自行車非法改裝達到機動車性能后,要按照駕駛拼裝機動車上道路行駛進行處理。駕駛人將會面臨罰款500元的處罰,有機動車駕駛證的還將被吊銷機動車駕駛證,被改裝的車輛也將予以收繳、強制報廢。
駕駛非法拼裝、改裝電動自行車,拒不恢復原狀的,將納入個人信用記錄管理。
超標電動自行車還能騎多久?
臨時號牌超標車過渡期為3年,期滿上路被罰3次將納入個人征信。
《條例》規定:
臨時號牌的電動自行車(即大綠牌)實行過渡期管理,自《條例》施行之日起3年后(即2023年8月31日)不得上道路行駛;
舊式正式號牌的電動自行車(即小綠牌)號牌有效期為10年,自車輛注冊登記之日起計算。
南寧市最早注冊登記的小綠牌電動自行車有效期可到2023年;最晚有效期可到2029年。號牌有效期滿后,由政府有關部門決定是否延續,不再延續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注銷其號牌。
圖左為臨時號牌(大牌),右為正式號牌(小牌)
正式號牌的電動自行車(即小藍牌)使用期限不作限制。
《條例》還規定,駕駛過渡期滿或者號牌已被注銷的不符合國家強制性標準的電動自行車上道路行駛,被行政處罰三次以上的,將納入個人信用記錄管理。
對佩戴頭盔有哪些規定?
《條例》第二十六條規定:
1、自9月1日起,駕駛和乘坐不符合國家強制性標準的電動自行車(即大綠牌和小綠牌)的,因其車輛性能更接近摩托車,安全系數相對較低,因此,駕駛人和乘坐人應當佩戴安全頭盔,否則將處20元罰款。
2、駕駛符合國家強制性標準的電動自行車(即小藍牌)的,其車輛性能更接近自行車,安全系數相對較高,因此,《條例》“倡導佩戴安全頭盔”,不要求強制佩戴。
電動自行車如何上路行駛?
《條例》對電動自行車的通行規則做了更為嚴格的規定。明確了今后電動自行車也要“禮讓斑馬線”,車輛在行經斑馬線時,遇到行人通過需停車讓行;從斑馬線通過路口、路段時,要主動避讓行人。如違法上述規定的,可處20元罰款。
1.在道路上駕駛電動自行車,要按照規定懸掛號牌、攜帶行駛證,駕駛人應當年滿十六周歲;
2.在非機動車道上的通行最高時速不得超過15公里,在沒有設置非機動車道的道路上行駛,最高時速不得超過25公里;
3.穿過人行橫道時,遇行人正在通過的,要停車讓行;
4.利用人行橫道通過路口、橫穿馬路時,要主動避讓行人;
5.轉彎時開啟轉向燈;
6.在夜間行駛或者遇有霧、霾、雨等低能見度情況下行駛時應當開啟前照燈等等。
《條例》還規定了駕駛人不得逆向行駛或者超速行駛等12項禁止行為。此外規定,在電動自行車踏板上裝載貨物的,不得影響正常的腳踏騎行。
因故需在道路兩側人行道上通行的,應當推行,不得騎行,遇到交通標志或者交通警察現場指揮時,應當按照交通標志或者交通警察的指揮通行等。
5、沒有帶電動自行車行駛證可以上路?
在電動自行車日常騎行過程中,隨身攜帶行駛證過于麻煩,尤其是丟失后補辦等手續也非常繁瑣?!稐l例》規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制作電動自行車行駛證電子信息,經電動自行車所有人認證后形成電子行駛證。電子行駛證與行駛證具有同等效力。這意味著,今后電動自行車駕駛員攜帶電子證即可上路行駛。
《條例》還鼓勵為電動自行車加裝定位裝置,鼓勵為電動自行車投保第三者責任險、人身傷害險;對上道路行駛未隨車攜帶行駛證或者電子行駛證的行為,處以50元罰款。
南寧電動自行車行駛證
6、電動自行車可以停放哪里?
電動自行車亂停亂放和違規充電是困擾群眾的現象之一,也是造成火災發生的一大隱患。
《條例》要求適當提高新建住宅小區配套建設的非機動車停車場的面積比例,并根據實際情況建設集中充電設施。
《條例》第四十五條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消防救援機構責令改正,對單位處5000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款,對個人處警告或者500元以下罰款:
(1)在建筑內的首層門廳、共用走道、樓梯間、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等公共區域停放或者充電的;
(2)在沒有防火隔墻的群租屋和人員密集場所內為電動自行車充電的;
(3)違反安全用電要求亂拉、亂接充電線路的;
(4)使用老化、破損的蓄電池、充電器、插座的。
總之,電動自行車的行車安全不僅要靠交警部門的嚴查嚴管,更要靠我們每個行車人的自覺遵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