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質量新聞網訊 6月8日,濟寧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網站發布行政處罰信息公開(濟市監罰 〔 2020〕 20號)。
信息顯示,金鄉縣盛昊電動車有限公司生產的電動正三輪摩托車在哈爾濱市市場監管局2019年度流通領域監督抽查中,經檢驗為不合格產品。共1輛,貨值5900元。違法所得200元。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第四十九條之規定,濟寧市市場監督管理局責令停止生產不合格的產品,處以違法生產產品貨值金額1倍的罰款5900元,沒收違法所得2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