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動車新國標實施一周年將近,全國各地的電動車管路政策可以說天差地別,今天我們來說說目前主流的三種管理模式,哪個地方的更合理?大家一起來評評理。
第一種:為電動車管理立法
目前江蘇、浙江、江西、廣東等多地都有為電動自行車立法的想法,浙江、江蘇更是正在面向社會廣泛征求群眾意見。調研內容包括超標車過渡期、能否載人、試點電輕摩管理等電動車用戶最關心的問題,顯示出很高的法治素質。
第二種:重啟電動車上牌工作
由于受疫情影響,新年后多地暫停了電動車上牌工作,同時停止了對無牌電動車上路的查處,隨著疫情得到有效控制,各地又開始恢復電動車上牌。
像在3月23日,長沙市電動車上牌工作啟動,當地除了給符合“新國標”標準的電動自行車上牌以外,去年4月15日以前購買的“超標”電動車同樣可以上牌并享有3年過渡期。
“給超標車上牌”的長沙、“放寬電摩上路限制”的深圳、汕頭等、“緊急增設上牌點”的山東,都表現出尊重民生,體恤民意。
第三種:不給電動車上牌,交警上路查處
如果說前兩種還是比較合理的管理方式,第三種管理模式讓人義憤填膺,那就是“??谀J?rdquo;。
據媒體報道,??诋數匾贿呍试S售賣電動自行車,一邊又不給上牌。目前交警已經開始上路抓扣無牌車,不管你是否違反交通規則,不管你騎得是新國標電動自行車還是超標車,只要被交警抓到,一律扣車!
記者從當地了解到,從2019年4月至今??谝恢睕]有給電動車上牌,但是交警上路查車,??诮痪块T有關負責人則表示,電動自行車上牌事宜由市政府統一部署推進,何時恢復上牌還需等待通知。
小小一輛電動車,卻事關3億老百姓出行問題,各地管理部門切記不能任性而為。
面對電動車管理難題,建議海口市多向兄弟城市學習,知錯能改善莫大焉!